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女子为4只狗立遗嘱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女子为4只狗立遗嘱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读《遗嘱与狗》有感?
谢书记并没有纠结在文章的人物关系和故事情节上,而是着力从作者的写法入手,引导学生观察作者是怎样把人物的性格特点呈现在读者眼前的。通过分角色朗读,学生发现作者主要是通过个性化的语言描写来达到写作效果的。而后书记顺水推舟,引导学生在人物语言之前加上提示语,并且根据提示语读好人物语言,在这个过程中,学生通过朗读的体验会发现人物语言描写的妙处和提示语的作用,比生硬的讲解和说教容易接受得多。
整堂课充满了学生的读书声和个性化的答案,是一个多元化的课堂。学生在体验中得到潜移默化的提升,对于如何写好人物语言有了形象的认识。在这个基础上,谢书记在课文的留白处设计写话练习,想象人们得知史密森的遗嘱是收养爱犬的人继承所有财产时,又会说什么。写话练习仍然围绕人物语言描写展开,整堂课的教学主线十分清晰、明确,学生在愉快的体验中学会了写人物语言的基本方法,通过实践小试牛刀,效果真切。
这节课切入口很小,学生比较容易接受,不是像我们以往的阅读课或者作文课,把很多方法一股脑倒给学生,感觉知识量很大、很丰富,其实学生好像什么都学了又什么都没学到,蜻蜓点水般一掠而过在教育上是不可行的。教育本身就是一个长效性的慢工程,慢一点,再慢一点吧!
寡妻嫁犬传闻是什么?
说来令人难以置信,一个人,竟要嫁给一条狗,可这是事实。誓言要嫁给狗的是澳大利亚妇女玛嘉烈·端贝莉,现年64岁,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
她为什么要嫁给狗呢?这位寡妇说:“为了得到本该属于我的钱,我只好这样做。”
原来,玛嘉烈的丈夫米尔顿临终前留下遗嘱,把所遗价值400万澳元的财产赠给他的牧羊犬,而遗孀却分文没有。没有钱她将怎样度过余生?然而,这桩“婚事”也不是一帆风顺的。出面干涉的是米尔顿的律师弗里华特。他声称要维护“遗嘱的法律尊严”,誓言要保证由那头狗控制遗产。他说,米尔顿生前就指令那头狗单独继承遗产,因为狗忠于他,而他的妻人是一个“令他烦死的女人”。
官司只好打到法庭,大笔财产由法庭冻结,待审理有结果后再作决定。
家里有5个兄弟姐妹,母亲可以立遗嘱指定给一个子女继承遗产吗?
老人千万不要有这种想法,后悔药绝对没有得吃的!
小孩们都长大成家了,不管父母有没有遗产,都要好好的善养自己的亲人,这是对父母的孝顺感恩!
父母对子女的爱,多少会有倾斜现象,所以子女对待父母是有看法的。如果老人最疼某个人,好处都优先考虑他或者她,那麻烦的事就给其他人子女解决。这种老人,谁家遇上谁倒霉!上梁不正下梁歪!老人老了,晚年多数是病痛缠身,都是需要用钱的,就是老人去世了后人也要花钱善后。钱,要花在关键时刻。
如果老人身体健康,就想着遗产指定给一个人,那就挑明其他子女不用承担赡养义务了,这样公平对待其他子女。如果老人遗产指定给某人,又想其他子女承担赡养,这样容易引起其他子女家庭内部矛盾,这种老人没人愿意服侍——自己作孽自己承担!
我一个女同事老妈去世了,他们几姐妹商量着老妈的遗产一分不分,一致同意全部用在办理后事、买墓碑、清明节扫墓费用上。如此,姐妹感情更深厚,也不愁来年扫墓了该交份子钱了!
家里兄妹五个却是共同赡养老人,可能把财产留给一个人,有一家就是这样的,兄弟二人共同照顾父亲,一家一个月。轮到大的二十四小时一分钟不让离开,轮到二的随时可不在,因为二的忙在市场批发蔬菜,早上一点走八九点到家,下午四点走到八九点到家他啥事都没有,他担心二的挣不到钱,儿子娶媳妇又要车又买楼的,大的家楼买了,媳妇儿娶了再没多大花销,临走前把所有的钱支票全给了二的,二的支了一些到老人死后沒支完,他一个人再支不出来了,他才和哥哥支了剩下的二万多,兄弟俩分了。假如他能支呢?老给老人看病,伺候,大的一分不少到头来大的一分也拿不到。老二也会独吞的。人在做,天在看。假如一个人太需要帮助了,兄弟们商量好该帮就帮,不愿意呢去村委或街道办事处通知一声,让一级政府帮助解决,只要没有兄弟们认证村里面不能开证明,拿老人身份证去府近银行通知一下,这样一个人就独吞不了了。
你母亲可以将属于自己的财产指定给其中一个子女继承。
特别注意:如果父亲已去世,但是当时父母财产未分割夫妻财产,父亲的遗产没有进行实际分割的话,现在你母亲指定分割的遗产中将包含父亲的遗产部分,母亲对这部分的处分无效,原因具体如下:
一、通常夫妻双方没有实行约定分别所有制的情况下,一方去世后,财产很少进行实际分割,仍保持原有状况。但此时在法律性质上已经发生变化,应当先进行夫妻财产分割,一般五五平均分,即去世一方占50%,在世一方50%,这是各自所有的个人财产。
二、遗产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因此,去世一方的50%是遗产,没有遗嘱的话,先要在所有继承人之间发生继承,例如:父亲去世,母亲在世,还有二子二女,共五个继承人。这时每位继承人是平均分父亲的50%,遗产分割完成以后,母亲60%,其他四个子女各10%
三、鉴于上述实际情况,母亲离世时,只能处分自己原夫妻财产分割以后的个人财产(50%)+从她丈夫那里继承的遗产(10%)
总结:《继承法》规定,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遗赠给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个人或组织。因此,只要是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法律充分尊重其自主处置权,但如果处分的财产中包含了他人的利益,则该部分无效。
此外,如果继承人或者有扶养关系的人中,有没有劳动能力、没有收入、又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即便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未给其留遗产,法律出于保障基本生存的原则,也会强制的从已经处置的遗产中扣留一部分给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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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着所有子女的面把话说在当面上,背地里胡整,最后老人一蹬腿,留下身后的就是一地鸡毛,子女不和打官司最后亲情都没了的有的是!所以说兄弟姐妹间处不好不和睦大多都是父母造成的!至少父母在教育子女,言行做事儿上,不公正不让人信服,没教育好!所以即使你想把遗产都留给谁,也要趁着明白的时候,把大家叫在一起,有话说在明面上。有问题的即使解答说明白,或者都签字画押。这样自己死后也不会因为自己的暗箱操作遗产而让儿女们人脑袋打出狗脑袋!
如何看待死后捐献身体器官的行为?
非常感谢这个提问,因为最近我身边就有一例捐献器官者,我正在思考这个问题,我认为能选择这样的行为,需要很大勇气的,是值得敬佩的。
前天晚上儿子例行锻炼,早早跑回家,进门就急匆匆地跟我说刘梅阿姨家出啥事了?我莫名紧张,问怎么了?儿子说阿姨朋友圈发捐献器官证书,你赶紧问问吧。
我也很震惊,平时对捐献器官这种事情,其实并不陌生,朋友圈常看到有人发,也了解大概情况。但突然发生在自己身边,还也有点接受不了。我赶紧给她打电话,问她为什么这样做,怎么想的。
她很平静的说,生老病死都是自然规律。能活得久最好,活不久也不想给儿女增加负担。
现在的墓地那么贵,20年后还得再续费;孩子那么忙将来拉家带口还得惦记回来上坟,太麻烦了。把遗体捐献了,让他们无牵无挂,无后顾之忧。人活着的时候享受人生,死了什么都不知道了,遗体捐献了还能帮助其他人,给孩子减少负担,何乐而不为呢。
她一通解释,我好像也没什么可反驳,可自己心里总拧着劲,还是转不过思绪。
电话撂下,儿子急切地看着我,说:“我不同意你将来作这样的选择,而且以后你做什么选择必须和我商量”。
其实自私地说,我不仅没想过,我也不敢这么做,虽然我知道死了什么也不存在了,但我依然做不到。
我一直很羡慕刘梅的生活,她总是被幸运环绕。有一个幸福的家庭,一个优秀的儿子,家境殷实,各方面都很圆满。每当生活中有点坎坷发生,总会在绕一圈后,有更好的生活在等待着她。
她处处为别人着想,就像阳光一样,总在照耀着别人。
很小的时候就一人伺候生病的父亲,还未成年爸爸就走了。小小年纪独自带大弟弟,一路扶持弟弟成家立业。
弟弟成家后又把重心放在儿子身上,今年孩子顺利考上了理想的大学,该好好享受二人世界,好好活自己了吧,又把自己百年后的事也想好了。感觉她就像她的QQ名字一样,天使在人间。👼
为了深入了解,我搜了搜相关捐献器官的知识,了解到捐献器官,就是等人死亡后两小时内,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
器官捐献对个人来说,人死了之后,身体对本人来说是没有意义的,死后可以通过器官移植,让自己的器官进入了别人的身体并发挥作用,自己在某种意义上也获得了重生。
对社会来说,人体解剖,人体器官移植等都需要大量的遗体来源。遗体捐献对社会医疗卫生事业有极大的贡献。
捐献部分器官,在器官移植后,专业人员会将捐献者缝合好,然后再火化,并不会出现缺胳膊少腿的现象,也不会当成垃圾丢弃处理。
有的省份,火化后会将骨灰放入集中的陵园,先通知家属,看家属的意愿是保留还是留在陵园,如果家属同意将遗体捐献者的骨灰葬在陵园的话,每年清明解剖学会和红十字会都会组织去扫墓。
朋友们,你们接受家人器官捐赠吗?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女子为4只狗立遗嘱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女子为4只狗立遗嘱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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